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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增設自行車位並加強合法停車空間宣導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陳宗啟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134

臺北市議會關切「停車規範不明確,違規停車連年增」一事,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下稱停管處)表示,現階段因自行車無牌照,違停舉發確有困難,以致自行車違停情形較難管理,故停管處係採「先給後要」原則處理,先設置足量自行車停車空間,特定地點倘經宣導後仍有違停情形才予拖吊。
停管處表示,自行車位設置方式有自行車停車架及自行車停車標線兩類,規劃設置地點係結合民眾的生活習慣,主要包括交通場站、市區自行車道(含人車共道)、機關、公園廣場、學校及大型商圈等需求較強地點,亦持續配合松山線通車及本市自行車道路網建置時於捷運站及自行車道沿線增設。為便利自行車族停放,經統計101年計增設1,645席自行車停車空間、102年增設3,988席,至103年3月底止,本市共計有2萬6,981席自行車停車空間(含捷運公司維管)
針對較常發生自行車違停路段,該處於人行道不妨礙行人通行處所或路邊開放停車路段增設自行車停放空間,並由停管處及警察局轄區分局派員掛單勸導自行車停放合法處所,倘已設置足夠停車空間,並經勸導違停情形仍未改善,才由停管處律定實施範圍,協同本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及轄區分局)及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實施違停拖吊移置專案。實施拖吊前一個月會規劃足夠之替代停車空間、宣導合法停車處所、拖吊日期及保管領車地點,並由環保局先清理廢棄自行車以釋出合法空間。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