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436950100號
主旨:公告本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兩側(慈祐宮前八德路4段-中坡北路)路邊汽、機車停車位、裝卸貨停車位(區)、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配合本市松山區公所辦理「2015錫口文化節」活動交通疏導、管制措施需要,旨揭公告路段範圍內所有路邊汽、機車停車位配合管制時間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請提前將車輛駛離。
禁止停車時間:104年5月16日8時至22時止(至管制勤務結束)。
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公共停車使用。
處長 謝銘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