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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obike營運及車輛投放管理之因應作為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聯絡人:王湮筑
  • 聯絡資訊:1999轉6871

針對無樁共享單車obike計畫於臺北市投放車輛,提供民眾租借一事,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obike系統之車輛非由市府提供及營運,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管理自行車停放秩序,已就投車計畫、消費者權益保護及違規停車管理等事項,請該公司提送計畫或改善對策,並要求業者與本局討論達成共識後,才能投車測試或營運。
對於obike的商業模式,交通局表示,obike的優勢僅在於隨借隨停,但車輛騎乘舒適度及尖峰時段借車之方便性均不及YouBike,YouBike車輛係經過我國CNS檢驗,且設計上配備自動發電前後燈及防衣物捲入後泥除等設置,車輛安全較有保障。後續亦將obike納入交通部所訂定「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規範業者訂定服務條款,且obike如有違規停車之情事,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勸導、取締或移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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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