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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市區自行車友善騎乘環境

  •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聯絡人:黃硯聖
  • 聯絡資訊:27599741轉7305

因應節能減碳風潮與綠色運輸之推展以及公共自行車全面建置,臺北市自行車使用率從100年的4.2%提升至101年的5.5%,自行車已逐漸成為市民生活中重要的綠色運具,為了提供市民安全的自行車騎乘環境,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以下簡稱交工處)在市區道路上規劃之自行車通行空間主要有三種型式,第一為自行車道(人車分道),其次為人行道上開放人車共道,再者為慢車道。若非屬前述三類自行車通行空間之市區道路,依法規自行車屬慢車,則應依慢車行駛規定,靠道路右側路邊順向行駛,並遵守現場相關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規定行駛。
交工處表示,市府將持續檢討主、次要幹道在車流服務水準於車道寬度縮減、減少車道數或減少路邊停車格位後得以接受之情形下,於人行道或車道上規劃「自行車道」;或於捷運路廊的道路復舊工程設計,或未來新設道路橋樑隧道系統,均預先規劃自行車道空間(如圖1)以標線明確指示自行車通行範圍,提供自行車騎士一個友善安全的通行環境。
其次為人車共道,考量自行車與機動車輛車速速差較大,故規劃「人車共道」以提供自行車騎士另一較安全的騎乘路徑選擇。臺北市在人行道淨寬超過2公尺之街廓端點設置「人車共道 行人優先」的標誌(如圖2)以允許自行車騎乘該段人行道,人車共道之標誌設於每個街廓之路口處。自行車騎乘於人車共道路段仍應依規定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且禁止騎乘騎樓。
再者,在人行道寬度不足或無人行道路段,在路面上繪設快慢車道分隔線(白色實線寬10公分,如圖3),來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白色實線之右側即屬慢車道,慢車道主要是提供機慢車使用,四輪以上汽車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而考量機車、自行車之速差,另配合於慢車道重新設定速限30公里,以減少速差,提升自行車行駛安全。
隨著捷運信義線開通設置自行車道及全市人車共道建置計畫,目前市區已完成38.64公里自行車道與284.69公里人車共道路網,總計市區自行車路網全長323.33公里;另河濱自行車道長約111公里,全市自行車路網總長約434.33公里。
103年將配合捷運松山線於南京東西路兩側設置自行車道,以提供自行車幹道型騎乘路線,另102年亦於內湖區南京東路6段與潭美街規劃自行車道(路線如圖4),將自行車路線與社區內生活空間結合,銜接彩虹橋與既有的內湖五期明美公園自行車道,該工程預計在103年完成。屆時將提供市民在市區更友善安全便利的通行路線。
市府未來亦將持續配合捷運工程於道路復舊時佈設自行車道,並配合「林蔭大道」專案規劃(如新生南路、羅斯福路),在調整路型時將自行車行駛空間納入設計,亦由交工處持續編列預算辦理自行車道建置相關工程。
—以下空白—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