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違規取締以交通安全為主要考量,罰鍰決算金額與歷年相較並未偏高
-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聯絡人:高健庭
- 聯絡資訊:02-2365-8270轉111
有關媒體報導104年到106年臺北市交通罰單3年超收22億一事,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表示,取締交通違規非以罰錢為目的,主要是透過執法希望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促進交通安全。
根據裁決所統計資料顯示,自裁決所87年成立以來,罰金罰鍰歷年決算金額以民國89年57.8億最高,隨後逐年下降,至民國103年17.2億最低,104至106年罰金罰鍰年平均決算金額為23.5億餘元,與前2任市長96年至103年的年平均23.8億元,88年至95年的年平均40.2億元相較,並未偏高。
交通執法係以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相關法規確保交通安全為目的,並非圖市庫收入之增加,藉由交通執法手段,導正駕駛人違規習慣並促使市民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促進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順暢。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以下簡稱警察局)統計102年至107年1至6月舉發交通違規案件顯示,員警取締舉發件數並無明顯異常增減,惟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近年呈現成長趨勢,因民眾持有手機或使用行車紀錄器拍照、錄影等功能日益普遍,且受理民眾檢舉違規管道暢通,許多民眾自發性提供檢舉資料,惟警察局將持續秉持嚴格審查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對於檢舉事證不足案件均主動撤銷不予舉發,維持合理舉發率及處理品質。
去(106)年臺北市政府各單位通力合作,臺北市交通死亡事故創下歷年新低,未來會持續加強交通宣導,教育與執法三管齊下,確保民眾交通安全。
若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查詢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查詢(外縣市02-2720-8889)。裁決所網址為(https://www.judge.gov.taipei/)。裁決所呼籲所有市民,使用汽機車應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規,以保障自身及所有用路人之財產與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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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