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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零容忍 酒後安全行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聯絡人:彭志文
  • 聯絡資訊:1999轉6882 (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

年關尾牙將至,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提醒駕駛朋友尊重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切勿酒後駕車。
交通局表示,近三年臺北市酒駕事故死傷人數,從104年95人至106年為68人,雖已呈現逐年下降趨勢,而統計107年1-10月61人相較106年同期63人僅下降2人,顯示仍有很多民眾貪圖一時方便而心存僥倖,讓酒駕悲劇不斷發生。
為宣導酒後不開車並建立酒駕零容忍觀念,交通局提醒,民眾如尾牙餐敘有飲酒需求,想盡興喝酒又安全到家,民眾可以喝酒前不開車或飲酒後以指定駕駛、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安全回家。如考量喝酒隔日仍有用車需求,請利用以下酒後代駕預約及服務方式:
一、7-11 ibon:於7-11 ibon系統預約酒後代駕,免收系統服務費用。
二、臺北好行APP軟體:進入首頁後點選「計程車」進入「酒後代駕」服務直接點選各車隊專線叫車。
三、酒後代駕專線:手機撥打55850,巿話撥打0800-055-850。
經統計107年1-10月,各計程車業者「酒後代駕」服務件數達22,268件,已遠超過106年度19,684件,顯示民眾對酒後代駕服務的接受度及使用率已明顯提高。
交通局特別提醒,酒後駕車是違規而且危險的行為,喝酒後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將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罰1萬5,000元至9萬元的罰鍰,且車輛必須被移置保管及吊扣駕照1年;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更會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累犯及拒絕酒測者直接以9萬元裁罰。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酒後勿開車,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利用「指定駕駛」、「酒後代駕」服務,全民齊努力、杜絕酒駕肇事率。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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