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明年徵收道路擁擠費,干係金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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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交通局
發稿日期:93年4月16日
聯絡人:運輸規劃室張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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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明年徵收道路擁擠費,干係金ㄟ?
臺北都會區自89年12月大眾捷運系統初期路網完成後,配合悠遊卡的普及、公車專用道路網建置及公車路線整併,台北市大眾運輸使用率目前已達44%,市民對交通滿意度也穩定維持。在都市環境承載及市民對生活品質提昇的要求下,台北市延續推推動以大眾運輸發展為主軸,配合民意要求加強私人運具管理策略,推動大眾運輸使用率提昇至60%,已成為台北永續交通發展的之主要目標。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林志盈局長四月十五日在台北市議會答覆議員詢問如何有效防制台北交通基本問題之車輛過度成長對策時表示:民間建議合理反應車輛使用成本或管制車輛牌照固然是值得思考的方法,國際上也有許多先進國家或城市採行多年的道路擁擠費的案例,林局長明確的表示:台北市民調反應通勤時間維持在30分鐘已近十年,今年去年亦未明顯成長,因此,徵收道路擁擠費並無急迫性。交通局除已向行政院提出派員前往英國倫敦取經研習外,94年度並擬定研究計畫進行審慎的研析,希望能在民國100年高速公路改為匝道電子收費制度前,掌握車流轉移至市區道路的衝擊程度與因應方案。
在台灣,高速公路仍須提供都會區短途車輛使用,民國100年實施匝道電子收費後,高速公路沿線各大都會地區,都將面臨短途車輛由高速公路移轉至市區道路的衝擊。經初步預測,台北都會區內會有40%的短途旅次由高速公路移轉至不收費的市區道路,為避免交通惡化,交通局除將研議沿線交通改善策略外,更會探詢民意,審慎評估道路擁擠費之可行性及實施範圍與法令依據,並不會狹隘的只以特定地區民眾作為思考方向。
交通局認為;實施道路收費並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必須考慮政策成熟度、民意瞭解與支持度,以及大眾運輸系統服務的完整性等因素,政策評估必須更審慎,交通局歡迎都會民眾提出批評意見與相對看法,期盼藉由理性的溝通與討論,共同創造台北永續交通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