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澄清某媒體報導本府懷疑王議員育誠之前所質詢遊動廣告車輛案件亦為自編自導事件(交通局字數469)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聯絡人:newsman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交通局新聞聯絡室
發稿日期:94年6月8日
發稿人:張靜怡 吳易真
連絡電話:27256838 27256905

澄清某媒體報導本府懷疑王議員育誠之前所質詢遊動廣告車輛案件亦為自編自導事件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對於94年6月8日某晚報報導王議員之前於本市議會第9屆第5次定期大會交通部門質詢中所示市民對停車位被占用感覺很不爽,而在遊動廣告車輛所附設由名模姚××所代言之廣告上寫下不堪字樣表達不滿之照片,懷疑亦為自編自導案件,交通局在此特別提出澄清說明該媒體報導與事實出入甚大。
交通局對於民意代表之質詢一向以尊重、誠懇、誠實及負責態度來面對及處理,即「有者改之,無者勉之」之態度坦然面對,而非先質疑民意代表之質詢內容,況民意代表本於民意監督市府業務亦為其職責所在,故交通局對於該媒體之不實報導,在此特予澄清。
王議員育誠對遊動廣告車不當行為所提質詢,本局虛心接受,積極改善,在此一併重申,臺北市遊動廣告車自94年8月1日起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9時(國定例假日除外)禁止停放本市所有道路,並將有限路邊停車格位還給市民的政策不改變,本局於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如期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