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弄內可停車的空間被長期免費占用的特定民眾(例如1樓住家或商店等)。 (2)1樓住家擺設固定或移動是障礙物或違建物。 (3)一般民眾以減少停車位為最主要理由。 (4)停車政策路邊停車全面收費,長時間停車必須停於路外停車場,路邊主要提供臨時停車或上下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