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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交通資訊中心參訪規定

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交通局)為規範臺北市交通資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接待參訪相關事宜,特訂定本規定。

二、開放時間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含連假之週六日)不開放外,其餘除免預約參訪時段外,皆可事先預:

(一)免預約參訪

每年一月十五日至二月十五日及七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定為寒、暑假,該期間之每週三及每週五15:30至16:50為免預約導覽時段,參訪民眾請攜帶身分證或駕照至臺北市華陰街32號服務臺報到,將有專人引導參訪,逾時不候,將以團進團出方式進行,無法配合者請勿參加;本行程不開放予外籍人士參加,如有需求,請事前申請預約參訪。

(二)預約參訪

除免預約導覽時段外,皆需事先預約,可預約參訪時間為每日09:00至10:20、10:30至11:50、14:00至15:20及15:30至16:50。請於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線上報名,接獲申辦案件通過訊息通知後,於排定參訪時間至臺北市華陰街32號(臺北轉運站後門)服務臺,並備妥身分證或駕照辦理報到。

三、預約時請參考本中心參訪時間表,選擇無衝突時段,於參訪六日前提出申請,申請日期及時間交通局視實際受理報名情形酌予調整,並保留准駁與否之權限。若因故取消預約,應於前一個工作日通知交通局。 

四、如需英文導覽或安排無障礙通道者,請於報名時註明;若參訪者含大陸地區或港澳地區人士,須於申請時填具「大陸地區人士名冊」(附件1)。 

五、報名人數平日未滿五人、假日未滿十人之申請,請至「交通資訊中心預約參訪時間表」選擇已排定之參訪行程併團參訪;報名人數超過五十人,為維持導覽品質,應申請兩個以上時段(可連續)分批參訪。

六、本中心位於管制區域,請配合提供參訪名單(附件2),於參訪三日前寄至交通局信箱。

七、進入本中心內者請遵守解說人員之指導,禁止喧嘩、飲食、吸煙、飲酒、嚼食口香糖與檳榔,服裝不整、穿著拖鞋及攜帶寵物、危險物品者謝絕進入本中心;本中心所有設備器材,如因蓄意或操作不當致損壞者,須負賠償之責任。

八、為配合施工、清潔消毒、疫情警戒期間或其他因素調整開放日期、時段或預約參訪規定,將另行公開於交通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