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北投區知行路平面停車場自113年2月29日0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3年2月27日0時至2月29日0時止只出不進)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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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34421號 主旨:公告本市北投區知行路平面停車場自113年2月29日0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3年2月27日0時至2月29日0時止只出不進)。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知行路平面停車場自113年2月29日0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3年2月27日0時至2月29日0時止只出不進)。 二、113年2月29日返還本府消防局使用該用地。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