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文山區水源快速道路高架橋下自114年2月3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部分汽、機車格位(格位編號:1至23 號)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43034198號 主旨:公告本市文山區水源快速道路高架橋下自114年2月3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部分汽、機車格位(格位編號:1至23號)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辦理「113年度水源高架橋防蝕塗裝改善工程」,文山區水源快速道路高架橋下汽、機車停車位(編號:1至23號)配合工程時間由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進行現場維管,維管範圍禁止車輛停放,並暫停收費。 二、施作範圍未維管部分仍開放停車並依公告費率收費,上述作業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三、施工廠商與聯絡方式:勗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932-339-436。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