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市吳興街220巷平面停車場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許善娟
  • 聯絡資訊:(02)2759-0666轉633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04238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吳興街220巷平面停車場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吳興街220巷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09年5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停車場車格位數及位置:小型車82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2格)。該場位於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20巷75號對面。
三、收費標準:小型車每小時收費30元。
四、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五、委託經營之吳興街220巷平面停車場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全日月票新臺幣7,200元。
(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新臺幣3,840元,優惠里:信義區景勤里、景聯里、黎順里、雙和里及嘉興里。
(三)身心障礙者憑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及行車執照購買上述月票及其他各式月票時,可選擇採全日月票半價或里民優惠月票價擇一優惠購買。 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六、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七、實施日期:自109年5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
八、購買小型車及機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九、岳洋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800-208-333。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