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4月21日起新生南路(辛亥路-羅斯福路段)違停腳踏車加強執行移置至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稿單位:停車管理處
發稿日期:95年4月18日
聯絡人:第一科 周怡芹
電話:(02)27590666-6141
95年4月21日起新生南路(辛亥路-羅斯福路段)違停腳踏車加強執行移置至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
新生南路(辛亥路-羅斯福路段)人行道違停腳踏車,臺北市停車管理處於農曆年前經加強宣、勸導後,95年2月13日會同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安分局、環保局區清潔隊、臺灣大學等相關單位全部移置清除淨空,還予行人優質步行空間,頗獲市民好評。
惟目前仍有零星腳踏車及機車違規停放,除請台灣大學針對屬該校違停腳踏車持續配合張貼勸導單,並透過網路、公告等加強宣導外,臺北市停車管理處亦於95年3月9日起每日調派兩名替代役至前揭地點張貼勸導單及並實施現場驅離,但效果有限,仍時有違停情形發生。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將自95年4月21日起會同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揮民間拖吊車持續執行定期巡查加強移置,違停腳踏車一律就近移置至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保管,領車民眾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該停車場管理室(建國南路2段269號B1電話:27398983)洽領。
另95年2月13日移置至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保管之76輛腳踏車尚有72輛未領回,業於95年4月16日移置至濱江放置場保管,欲領車民眾請儘速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濱江放置場(濱江街865號對面、電話:2760-1800)洽領,逾期將依規定公告拍賣。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呼籲機車、腳踏車騎士,為打造優質之行人步行空間,嗣後將持續加強取締違規停車,以淨空人行道,還予新生南路乾淨清爽景觀及行人路權,呼籲民眾請於停放汽、機車時,注意依現場之標誌、標線規定停放,以免違規遭取締拖吊。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