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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基隆河大佳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大直橋以西-九號水門間),公有路外大、小型汽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區)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1310706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基隆河大佳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大直橋以西-九號水門間),公有路外大、小型汽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區)、裝卸貨專用停車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為配合本市體育處辦理「2012 NIKE女生路跑」活動交通管制措施需要,旨揭公告範圍所有汽、機車停車位,暫停收費並禁止車輛駛入停放,請配合管制時間提前將車輛駛離。
暫停收費與禁止停車時間:101年4月29日上午6時起至10時止。
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處長張哲揚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