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木柵路三段平面停車場自114年1月23日0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4年1月20日0時起只出不進)。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43031414號 主旨:公告本市木柵路三段平面停車場自114年1月23日0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4年1月20日0時起只出不進)。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 公告事項: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收回部分土地(含出入口範圍),本停車場自114年1月23日0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4年1月20日0時起只出不進)。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