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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木柵路三段平面停車場自114年1月23日0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4年1月20日0時起只出不進)。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43031414號


主旨:公告本市木柵路三段平面停車場自114年1月23日0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4年1月20日0時起只出不進)。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

公告事項:配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收回部分土地(含出入口範圍),本停車場自114年1月23日0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4年1月20日0時起只出不進)。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