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方式:透過執法手段,針對人行道及騎樓之移動障礙物,如盆栽、桌椅、廣告牌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廢棄物法令清理。辦理單位:警察局主辦,環保局協辦。分年目標:警察局:113-115年持續加強取締移動式障礙物。環保局:各年度執行目標如下。113年:配合排查主次要幹道廢棄車輛,當年度實施11條,累積實施16條。114年:配合排查主次要幹道廢棄車輛,當年度實施11條,累積實施27條。115年:配合排查主次要幹道廢棄車輛,當年度實施11條,累積實施3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