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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專案」分年期計畫

㇐、辦理方式:以路口交通安全工程為公園專案施作項目。

(一)號誌清晨閃光改三色(交工處)

(二)增加行穿線彩繪標記(交工處) 

(三)行人早開或專用時相(交工處) 

(四)增設放大型行人號誌(交工處) 

(五)檢視調整行人號誌位置(交工處) 

(六)增設庇護島(交工處) 

(七)縮小型號誌控制器(交工處) 

(八)路燈及號誌桿件移設(交工處、公園處) 

(九)增加行穿線照明(公園處) 

(十) 調整路口遮蔽視距植栽(公園處)     

二、辦理時程:113年針對全市50座大型公園四周路口進行盤查,預計於113年4月底前完成盤查,規劃於年底完成改善。



*成果陸續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