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方式:透過教育手段,辦理公車行車安全講習並採普訓方式,優先調訓曾發生有責肇事、行車不當或行車違規之駕駛員,以導正不當駕駛員行為,建立安全防禦駕駛觀念,提升行車安全,由各公車業者自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採各站巡迴方式)、個別約談及個案輔導。另由公路總局辦理大客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辦理單位:公運處。分年目標:113-115年:每年辦理12場行安講習(調訓840人次)。113-115年:每年各業者平均上課9小時/年/駕駛。公車行車安全講習公車業者自主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