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方式:於現況人行道淨寬不足可單點改善之路口,以遷移控制器或將傳統控制器更新為縮小型方式改善。辦理單位:交工處。分年目標:113年:改善9處,累積18處。114年:改善9處,累積27處以上。115年:重新檢視清查號誌化路口。改善前改善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