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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暨所屬機關主管人員異動案(413)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聯絡人:newsman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暨所屬機關主管人員異動案

本局所屬交通事件裁決所所長吳明德及監理處副處長楊芝蓮將於94年7月16日退休,另本局專門委員榮調至中央單位,本局為應業務需要,調整本局暨所屬機關主管職務如次:
本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所長由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處長張哲揚遞補,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處長所遺職缺,將商調新竹市政府交通局局長郭振寰遞補,惟未過調前,暫由該處副處長鄭淳元代理。

本市監理處副處長楊芝蓮退休所遺職缺,由本市停車管理處副處長羅啟維調補;本市停車管理處副處長所遺職缺,由本局簡任技正郭宗生調升,郭員調職後所遺職缺,由本局第四科科長謝銘鴻調升。

本局主任秘書鄭俊明與本市停車管理處處處長陳金盛相互對調;本局簡任技正陳學台則與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總工程司簡正衡相互對調。另本局專門委員現遺缺乙名,由本局第二科科長余偉斌調升。

上開人員除本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所長係為94年7月16日到任,並於18日辦理佈達儀式外,其餘異動人員預訂於94年8月1日統一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