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中正區「臨沂街45巷機車停車場」認定屬道路延伸範圍,納入道路範籌管理,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邱士銘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企字第1143047288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正區「臨沂街45巷機車停車場」認定屬道路延伸範圍,納入道路範籌管理,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暨交通部103年7月4日交路字第103001703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道路係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二、經本府權責機關現勘認定,「臨沂街45巷機車停車場」已納入道路範圍,除供公眾通行外,場內外交通管制設施及交通執法,可配合現行法規納入管理,並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辦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