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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中正區「臨沂街45巷機車停車場」認定屬道路延伸範圍,納入道路範籌管理,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邱士銘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企字第1143047288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正區「臨沂街45巷機車停車場」認定屬道路延伸範圍,納入道路範籌管理,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暨交通部103年7月4日交路字第1030017038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道路係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二、經本府權責機關現勘認定,「臨沂街45巷機車停車場」已納入道路範圍,除供公眾通行外,場內外交通管制設施及交通執法,可配合現行法規納入管理,並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辦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