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士林區基河路大客車平面停車場自114年3月15日8時至114年3月20日20時止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李宜芳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430316222號 主旨:公告本市士林區基河路大客車平面停車場自114年3月15日8時至114年3月20日20時止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停車場法第25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辦理「捷運環狀線北環段 Y25站(含)~Y27站(含)土建及水電環控區段標工程開工典禮」,士林區基河路大客車平面停車場配合場地整理及器材安裝時間由本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進行現場維管,維管範圍禁止車輛停放,並暫停收費。 二、借用範圍至旨揭公告時段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三、施工廠商與聯絡方式: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811-6575。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